回複:回複:我收到了前租戶的法院傳票(有關收入稅的問題)

謝謝您的幫助.我問了學法律的同學,他們說因為傳票上麵根本就不是我的名字,我完全可以不去理會,而且由於收信人不是我的名字,我連拆都不應拆的.所以他們建議我直接把信仍掉就是了(因為我已經拆了,而且有所損壞,嚴格講私拆他人信件也是違法的),就當作沒人住在這就是了.不知這樣是否可以.多謝您的建議.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