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Sunbury 姐妹

用我們的美國律師的話形容這個manager, 就是個Jerk。 她提出種種無禮的要求,還要告我們。雖然法律上視乎是贏了,但是她們又提出要我們付她們的律師費。所以,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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