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證據是人證物證。由於事故發生時警察不在場,警察沒有自己的獨立證詞。事故後警察到場,隻能記錄雙方司機的證詞以及車輛位置,不能下判斷。如果你比對方多一個證人,對你有利。
不是警察不敢下筆,而是警察無法下筆。
所有跟帖:
•
我都被撞昏頭了 哪還想起找證人
-hhhh-
♀
(0 bytes)
()
01/04/2020 postreply
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