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14天這一個條件去上訴,恐怕不能推翻原來的判決。
俺記得你上麵引用的條文是14天或者緊急情況。是兩種情況,不是隻有14天這一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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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但是,對方一開始就說, keep this between us, just to let know。這無論如何不可能是
-左右為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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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9 postreply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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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事實如何,現在是你的責任去推翻原判引用的根據不適用。你的證據目前似乎是不夠的。
-hello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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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9 postreply
20: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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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是,我隻能 file Discretionary appeal, 可以輕而易舉被拒絕掉
-左右為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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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9 postreply
20: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