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財政部給我寄了一張Check, 說是Tax Refund。數字不小。 我認為是他們搞錯了。 就把Check撕了扔了。(我應該21天內把check寄回去。但是我當時人不在美國, 接到支票的時候已經超過21天了)。
去年5月IRS來提醒我說這個Check還沒有Cash out, check已經過期, 讓我打電話給他們要Replacement Check。我也沒理。
10月份IRS來信,說他們不應該給我Check,讓我把錢退回去。
我把之前的資料都複印了, 給他們說我沒有cash那種Check,不欠你們的錢。
他們又給我信說他們給了我Credit, 現在想Resolve這個Matter, 讓我簽一個Consent to tax increase.
我不知道該怎麽處理。 我不同意Tax Increase,但是如果我不同意,這個程序就完成不了。 好像這個Case就會沒完沒了。
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