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不懂車就不要瞎猜。我的車在等紅綠燈的時候被追尾,當時是很長的車隊,我的車和後麵那輛車都是蹭著往前走,撞得時候不超過20邁,最後修對方保險公司估價要一萬三,對方保險公司直接total。注意,這個還不是我的保險公司,是肇事司機的保險公司。
第二,你當時沒有照照片,現在說什麽都沒有用。你自己做事不牢靠你自己需要負責,不要期望別人會相信你的記憶。因為最後談不攏搞到法庭上,你這種自說自話的證詞並沒有什麽可信度。以後生活中要注意,即使自己堅信正確的東西,也要想到如何有鐵證。因為你這種非專業人士說話前後總會有不一致,總會被人抓住小辮子。最好有照片,這樣你不用開口就是證據。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把自己認為不正確的信息書麵寫下來發給保險公司。他們信不信你由他們去。寫的東西不要有自己的猜測,什麽就是一個dent。
第三,你的保險公司和你有合同,你出了事他們來調查他們賠,你沒有什麽調查和決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