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還可以替另個人設定財產繼承嗎?也就是說,留遺囑的人說,他死了,財產給妻子,那他可以為妻子

定繼承人嗎?給了妻子,就是妻子的了。妻子如何處理,是她的權力。如果妻子繼承後,將遺產全部花掉,那這遺囑還有什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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