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證明你知道,或者你應該知道。

對方告,對方有舉證義務。隻有對方舉了證,你們才有舉反證的義務。

這個事情其實很簡單,如果你們真的不知道,那麽就堅持說不知道就是了。證明一個人的主觀意願(知道不知道)很難。

但是,回應對方的信件很有技巧,你一不小心,說話不對就會禍從口出,被人家抓住把柄。所以我建議你找一個律師處理一下。

如果不找律師處理,可以和你舊房子的保險打電話,這個屬於在擁有舊房子期間的法律責任,可能他們會幫你應付。

總之不要自己輕易回話,禍從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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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000miles- 給 7000mile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4/2019 postreply 07: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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