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工作,兩人都是W2,

但他工作的年數多,總年收入也5-10萬的多過我不等,所以從我對法律條文和拜讀各曆史貼後的理解,男方是應該付定額的贍養費的。房子是一點一滴的經過10年過成了自己家的樣子,且現實也是殘酷到賣了這房子,絕對買不到類似的。孩子也是將這當成家,知道我要留住房子很高興,可還都貼心的問我可以嗎,我的收入如果按現有的代款利率來講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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