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發生第一次時果斷離婚,不給對方第二次機會,也不在自己手裏毀了對方的人生。事情不要讓它惡化,發生大事總是有觸發因素的,也許一個炸彈最後總要爆炸,但是炸到誰,很有可能跟炸的時間點有關。咱先把炸彈推出去,至於最後炸到誰了,管他呢。家暴的男人,他打你之前,可能是很愛你的,你倆之間可能有很多甜蜜的過去,看在過去的份上,要盡可能和平把他推出去。那種利嘴罵老公搓火的女人我是不能理解的,到底想幹啥呀。
離婚要堅決果斷。排除各種無關選項。有時很多因素貌似有關,其實無關,忘掉那些。你能不能接受被自己的男人打?不能,就離婚,一票否決,不考慮其他的。能?你勇敢不怕死,我不佩服你。
但是其實我報警過(哈哈哈),當時老公憤怒之極,把我從睡夢中拉起來要求吵架,我很害怕,怕他突然幹什麽更嚴重的事情,於是就報警了(足以見得葉公好龍,膽子有多小)。警察荷槍實彈來了2人,進來先跟我談,我告訴他們,其實沒有打我,隻是我害怕。老公平時是好人,激動起來,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麽。警察表揚我防微杜漸的態度是對的,然後去跟他談。再回來就說,你能不能離開家呆兩天,冷靜一下也許就好了呢?(警察叔叔真是通情達理)。我照此辦理了,並且做各種離婚準備(!)。後來無事,隻是老公懷恨在心,說明明是兩個人之間的矛盾,為什麽要引入外人,而且鄰居都看著警察來,他臉麵難看。為此抱怨了三年。我至今不後悔,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現在事實證明老公是個有界限的人,不會胡來。但是警察來其實對他也是有好處的,讓他更明白什麽不可以做,不好嗎?
BTW,我覺得男的對女的,隻要拉扯就是家暴了。比如我被從睡夢中拉起來要求吵架,這其實是家暴了已經。作為女人,自愛的標準要高一些,畢竟對方體力比我們強得多。女人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這方麵敏感點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