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樓主是否就是為了留下來然後找了老公做苦主??!反正

來源: tabby_肥貓55 2019-09-02 10:50:1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7 bytes)
回答: 茵茵20172019-09-02 09:10:59

現在就是樓主一家之言一個人說。

俺是紐澤西的,做過律師樓的Legal Secretary. 

所以嘛,也見過些事例人物。

 

所有跟帖: 

任何不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都是耍流氓。不過美國因為身份的婚姻很多。好好經營好合好散是正道 -julie116- 給 julie116 發送悄悄話 julie11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2/2019 postreply 10:52:14

離婚時候能好合好散也不容易。如果有小三的介入,問題就更不好辦。更不容易理智。 -orange8844- 給 orange8844 發送悄悄話 orange8844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2/2019 postreply 11:21:40

當年樓主為身份等走捷徑,給以後埋下了大隱患。不過我依然同情可憐她目前的處境,懂法律的好心人能否幫一下? -愛吃肉的胖子- 給 愛吃肉的胖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2/2019 postreply 10:55:50

離過婚的說一句。對方file 了。如果提到的分家方式有疑議就協商解決。拖的太久上高法律師費會很高。和罪犯離婚和與非罪犯離婚應該差 -julie116- 給 julie116 發送悄悄話 julie11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2/2019 postreply 1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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