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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花錢僱用律師提出訴訟,原因是 "我以前遇到的都是店員把熱飲的蓋子蓋好的。",但是這次人家沒有這麼做,碰巧您的孩子自己蓋杯蓋時將自己燙傷,所以對方該死,賠個 100 萬不過份.....

同時 TEA 與 ICE TEA 是兩個東西,點的時候不知道,拿到手時明知是熱飲,為什麼不小心處理,不過老貓知道南加是有飲品店用熱封機將飲品加封,但是這應該不是當地法律特別有要求,如果你有興趣可以查一下當地法律是否有特別要求店家處理熱飲時必須要加蓋,如果沒有這樣的法規,那麼你的訴訟就沒有法源,那麼唯一的問題是燙傷是發生在店員遞給您孩子還是在已經拿到飲品離開了櫃台,如果是前者,你們就有戲,(那個惡名昭彰的麥當勞咖啡案就是發生在雙方交接時),如果是後者,你就隻有提出訴訟針對對方提供的"熱飲"溫度過高,所以有造成傷害的可能,因此店家該死.....

總之,這是您的寶貝,所以良心說,沒有任何道理好講,您絕對是對的,老貓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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