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氣炸了的條件擺在你麵前,你還義無反顧,那和婚後發現有問題不一樣

來源: 慧惠 2019-08-21 10:57: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0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9-08-21 12:00:3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9茵茵20172019-08-20 19:23:44

首先你有心理準備,而且你的目的達到了(小孩和身份),所以沒有什麽委屈的。另外協議如果沒有約束你的婚後生活,你的一係列做法不是他欺負你,是你在蒙騙自己。

我不會花時間和錢財再去爭婚前協議。你們有孩子,孩子有病,也許需要手術,也許需要24小時監護。你可以用這個理由,協商長期撫養費,並且爭取一筆錢,用於小孩的醫療康複護理之類,以及在這個時間幫你盡快自立。我想法官或者律師,會更傾向於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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