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老貓以及其他大俠給我支招,先謝謝了!!
我的一個房客到法庭上告我,說我去年5月14日去她的出租房子修理紗門時曾經用力摔紗門和我的工具箱。原因是她因為日期超過,而拒絕了我給她上的漲房租。
她曾經於去年9月就上告了,要求我賠賞她1000加幣。法庭於今年2月開庭,開庭結果,她因為沒有證據而沒有成功。
現在她又再次上告。 我不知道這一次她還有什麽方法,或者她會請一個律師幫助她贏得這場官司?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我如以往一樣,在年初給所有的房客發了上漲房租的通知。所有的上漲房租都是根據政府的租房委員會所發的計算表計算出來的結果。去年給她漲的房租是8加幣。她於4月12日給我發了一個掛號信,說她拒絕漲房租。
收到她的掛號信之後,我於5月4日去政府的租房委員會申請由他們做最後的判決。
5月初,她給我打電話,說她廚房的紗門不好,需要修理。我就帶上工具於5月14日去她的單元給她修紗門。在此期間,我曾經想和她再談一下漲房租的問題。她說:對不起已經過期,今年不能上漲! 當時我就想:幸虧我去租房委員會做了申請。
去年7月,她給我打電話。當時我不在家,她給我留言,說她們家的洗手盆下水道堵塞(這個留言我是好幾天之後才聽到)。然後她就去買了疏通下水管道的化學疏通劑,自己疏通了。我們這個樓已經有40年的房齡,下水管道都是金屬的。我根本不允許使用化學疏通劑疏通下水管道。因為就在2017年底,我剛剛花了1萬5千加幣更換了另一棟樓的金屬管道,那棟樓就是因為時間的長久加上房客使用化學疏通劑,使金屬下水管道嚴重鏽蝕以至於靠地麵的那一麵幾乎所剩無幾,下水道中的老鼠天天跑出來,地下室的房客抱怨連天。所以我更換了所有的金屬管道。也就是因此,我很不高興,於8月24日去租房委員會告她擅自決定購買化學疏通劑,同時我還聲明保留今後管道破損要求她賠賞的權利。文件副本我於8月28日用掛號信寄給她。(這場官司於2018年10月15日開庭,我贏了)
上麵這件事出了之後,她於2018年9月5日給我發了一封掛號信,說我5月14日在她的出租房子修理紗門時摔紗門和工具箱,要求我賠給她1000加幣。我沒有理會。
9月28日,她去租房委員會提出控告。今年2月12日開庭,她沒有贏得官司。
這個房客是一個單身老太太,根據原房東說,她從二十多歲就住在這裏,現在已經40年了。當時進來的時候,這個樓完全是新的。
我們購買了這個樓之後,第一天,我們拿著公證人的文件,見每一戶房客。她非常不禮貌,拉著臉,說“我不知道”然後就把門關了。之後她經常挑毛病,每次她打電話來說她有什麽地方需要修理,總是一句話:緊急,特別緊急!哪怕是門鈴不響,抽水馬桶上水時間長一點(一次她告訴我抽水馬桶上滿水需要7分鍾,那一次我給她購買,更換了4個不同的上水閥,直到最後查到是上水管的原因,修好)她都是一句話:緊急!要求我立即去修。
她嫌樓道裏不幹淨。我說我是付錢請你們同樓的魁北克人打掃的,有問題你可以和他提。
她於2016年提出讓我給她重新刷地板,我看見她進門從來不換鞋,鞋底的沙石肯定會磨損地板,向她提出為什麽不像其他房客那樣進門換鞋?她說:這是在我自己家,我不願意換。我就問她:那麽如果我給你重新刷漆,又能夠持續多長時間?為此,她去租房委員會提出控告,要求租房委員會強行執行。但是兩三年過去了,租房委員會一直都沒有下文。
因為她是居住了40年的老房客,房租非常低。魁北克每年允許上漲的房租非常低。如果為了改善房客的居住條件,我們每花1000加幣,每個月隻能漲2加幣,所以做改善生活環境的投資需要40多年才能夠收回成本。所以對於一般房客,我隻能做到保證維修,而不做改善。
也因為她是老房客,總是以老房客自居。凡是新房客有不和她意的地方,她都非常不禮貌。尤其是祖籍不是加拿大人的房客,她總是一副臭臉。也經常說我:你做事就像中國人,你(的行為)總是覺得你還在中國。完全是一個種族主義者。凡是她說的任何事情,總是說:這就是法律。好像她是法律的化身。
因為語言問題,特別是我們對當地法律知識的匱乏。我對她總是敬而遠之,一直都是盡量不要把事態擴大的思想。
去年7月,我第一次去租房委員會對她提出控告,居然還贏了。這使她惱羞成怒,所以引發了後麵的事情。
順便說一句,上一次出庭,我準備了資料,想陳述5月4日和7月份發生的那些事(我都有官方文件)法官不允許我說,所以隻是對5月14日當天的情況做了陳述。
希望大俠們幫我分析一下,如果她請律師出庭,我應當注意什麽? 怎麽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