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國讀書,拿的學生簽證,在那裏學了一學期,我當時的男友(現在的老公)要我嫁給他要我移到他的州(新州),當時他並未合法離婚,他一直說很快就離掉但是一直拖到4月份才離掉,當時我們已住在一起並且懷孕了,六月份他給我婚前財產合同要我簽字,我當時看了氣炸了,如果早點看到這個合同我就不會搬過來也不會同居懷孕。當時他說給我5萬美元打掉不結婚,可是我已經三十多歲了,很想要孩子也怕打掉以後懷不上,所以隻好簽了協議。我請的一個華人律師隻付了500.婚姻中我沒有任何收入也沒有任何渠道得到他的銀行信息,結婚9年不知道一年他收入多少因為他從未給我看過說過保稅是他報的,每次報稅隻是讓我簽名,我也從未過問過。婚姻期間他支付所有開銷,期間又買了一個房子,房子的戶頭寫的隻有他的名字,他說自己是一個single man.
現在離婚,我可以證明婚前協議無效嗎?因為我當時學生簽證快要過期而且懷孕3個月,我的母語是中文,協議是英語沒有中文版本,雖然請了一個會中文的華人律師但是律師並沒有逐字逐頁翻譯解釋給我聽因為隻有500元費用,所以想請問可以推翻協議無效嗎?
已經說明了,原則上你有聘任律師,所以你的問題是你所聘任的律師完全失職....
婚姻期間我沒有收入也沒有共同賬戶沒有可以支配的錢財,他隻給我一張運通信用卡但是很多商店不收express信用卡,我要visa卡他不給。
申請信用卡,根本不需要對方同意,你是一個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這些事你可以自己動手申請,良心說,這種不合理的現狀是你自己造成的,真正的原因是你希望對方...
我要讀書工作的不給,說讀書沒用讀出來都四十多歲了沒人會雇傭我,工作的話我要自己請保姆看小孩,
老貓到 40 歲才轉行做律師... OK
對方可以有一千個理由來阻礙你,然而做不做在於你....你自己決定不去念書,這是你的決定
我拿到駕照也不給我開車不給我車險因為我開車技術太差怕我出車禍要他負責。
這個老貓完全不同意對方的考慮,但是這是你的自由來決定是否接受,老貓瞭解對方不合理的大男人主義是相當混蛋的事,但是你自己要站起來爭取你自己的權力,
還有他一直的語言暴力說我笨懶無用不會賺錢等等。我去women's rising,他們說隻要我和他住在一起她們就無法幫我什麽。
你有權搬出去,你有權自己經濟獨立,你有權....但是如果你自己都不行動,那麼進入這種情況,怪不了任何人....
婚姻期間我們有衝突我叫了二次警察。
第一次你就應該考慮離婚
因為我沒有收入沒有共同賬戶叫他每個月給我500零用他不給。
你的情況是過去九年你是他免費的管家與性奴,你完全有立場要求對方給予你合理的贍養費與一定的補償,然而老貓再說一次,這個活不是上上網,到處問問就可以 DIY 的,講白了,你自稱連一個法律文件沒有中文翻譯你都無法完全看懂,那麼你又有什麼能力自行起草一個合理的訴訟文件?
朋友,做事要謀定而後動,不是隨住感情行事...
謝謝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