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所在地區是否有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Affairs 或是類似的單位或是 The Office of Common Ownership Communities (OCOC) 尋求他們的協助,
不過你這個欠款已經超過一年,果你沒有收到任何信件,隻有兩種可能,管理公司說謊或是租客說謊...._理論上對方需要證明有郵寄書麵通知給予你,如果對方有這個證明,那麼你就有麻煩,因為看起來,你這個房子是租給其他人,而一般的情況,管理公司除了寄信給這個地址之外,很可能不能用其他猷箱或是其他地址。(馬州有規定,所有通知必須寄到ˊ實際房屋所在的地旨).
老貓的猜想是對方確實通知了您,但是你的房客看到不是他的東西就給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