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同意你觀點,但用詞過於粗野了

俺是沒有門派自成體係的,但相信因果報應的弘妙邏輯。

樓主被人騙了錢,而且數額較大,顯然也是有因果參合。

他們(可能還有家人同意)的過錯,懲罰已經完全對等體現於此,俺是堅決主張不可再指責什麽了。

至於基督徒政治庇護,俺認為其正當性是客觀存在的,因為土共對道中人的人生和信仰的威脅和迫害是明擺無誤的,所以信教者的移民申請一般無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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