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常識

第一,發生事故,停下來照相,然後把車移到路邊,不要阻礙交通
第二,交換駕照,保險信息。
第三,沒有人員傷亡,損失不多(我這裏不超過一千元),不用叫警察。各自回家給保險打電話。
你的問題可能就是到此為止。

如果需要叫警察,警察也僅僅是做筆錄。注意警察不是目擊證人,警察寫的東西隻能是目擊證人的供詞。

目擊證人包括雙方司機和任何第三方目擊者。所以如果發生了有爭議的事故,你第一反應不是叫警察,而是先找第三方目擊證人,要到他們的手機號碼即可,最好發一個text驗證通暢,因為目擊者也要上班,不可能在邊上等警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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