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僱用專業替你去找,因為你經營的是一個營利事業,尋找債務人或是找人討債所需要的費用是你的生意經營成本`的一部份,沒有理由用公共的資源幫助您謀取私人的利益,事實上公共資源給與你兩個權力,第一個是你的債權,當你提出訴訟,一旦你勝訴,你得到的是一個法律的判決。這個判決給與你可以執行債權摧討的權力,但是如何去執行,這是你的事,法律給予你的第二個權力是你當債務人拒絕履行他的債務償還的責任時,你有權要求公權力給與您能力去合法的取得任何物品或是對方部份收入作為償還的抵押。所以事實上法律保障的是你收債的權力與收取方式的合法性,至少這個部份比起中國類似的法律來說,美國的法律是比較合理與嚴謹得多
至於如何避免這些麻煩,最簡單的事是你在選擇租戶時收集一切必須的相關資料,同時慎選合格的租客,所以你相對的風險可以因此降低,這是你能做的
很多國人,不瞭解租貸房屋是一個高風險的生意,所以往往認為收租是政府賜予的天賦房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