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天(不記得具體時間了)有人敲門,說是某公司的,他們查出來當時建我的房子的公司在技術上存在一個問題,現在就找所有買了那建築公司在某年之後建房子的房主(早期的房主就拿不到賠償了,說是因為這類問題有訴訟期限,過了就不能訴訟了),幫我們打官司要賠償,不要求我們支付律師費。當時他要我簽字同意做他們客戶。之後他們派職工來收集了樣品。去年底,那公司的律師說要和對方律師交涉賠款數目,當天保持了好幾個小時的電話聯係,最後說支付了律師費用和公司取樣費用後,會給我一萬多賠償。今年四月初,我問他們官司進展如何,他們說已經已經到了結案階段了,給我發來了一個表格,詳細列出了賠款分配,要求我簽字寄回。我照做了,他們說一旦收到結案款,寄給我支票前會發電子郵件通知。
剛才在城裏閑逛,突然想起這回事了,至今還沒有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問結案後對方會在幾個月或幾年內給付款?這個發起集體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會隻是用我們的房子做個要錢的理由,然後不給我們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