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的擔心所在

這個協議是口頭的,現有的證據就是: 1, 正式開庭前,法庭關於費用的告誡信,我丈夫轉給客戶,他說 go ahead. 這說明他同意付費,至少是參與付費。2,前期法庭費用客戶都付了。

但如果他說,我們的協議是客戶付三分之一,我丈夫付三分之二。怎麽辦,協議是兩人之間的事,沒有證人。現在向他討要餘下的費用,他不回複,是否可以認為客戶默認了,否則客戶怎麽不爭辯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