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因為此事沒有工作,如果那天恰巧做consultant ,(這個收入遠高於平日薪水),卻因故未能

成行,那麽應該按照consultant 的價格賠償。另外一種情況,耽誤的是在自己的機構的工作時間,那麽按照正常薪水計算損失。 不過,我也認為也應該索取身體受損和精神shock 的賠償。另外,有時會出現出事當時沒有太大的不舒服感覺,幾個星期後,開始有脖子疼,背痛等感覺。祝順利!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