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2004 交給財政局$700(付01/01/03-06/01/03自住房A的稅)
賣自住房A時,付給買主共$2900,看SETTLEMENT STATEMENT, $1300是付的7/1/03
-12/31/03的地稅, $1600是付的1/1/04-10/8/04的地稅.我的問題是報2004稅時填$700 還是
$3600.
買入自住房B時,賣主已交了2003全年地稅,所以2004我無需交地稅.但賣主預付給我1/1/04-10/1/04的地稅$3000給我.不知報表2005稅時是否要扣除這$3000不報.
RONGCAT 的回答是2004地稅報$3600.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