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A 的決定必須走一定的程序,(不是整個管理層需要有正式的表決紀錄,就是需要在會員大會中印證) 所以如果你以前不上心,人家已經走完了程序,那你怪不了別人,如果目前隻是一個提案,你願意合縱連橫,將提案打˙掉,這是一個辦法,當然如果你心疼錢,隻有爭取成為管理層,你有話語權與審計權,對於用度仔細把關,才能扭轉情況,同時事實上你不是住戶,你的單位是否可以出租大有問題,你在胡鬧之前最好弄清楚這個部份,當然如果一切合規定,你最多是將支出轉價到租金之中..如此而已
不要自己認為你想的就是真理,動不動要找律師告 XXX, 這是自找麻煩....先弄清楚操作程序,用正規的遊戲規則來與對方玩,才是省時省錢的做法....
下一次,投資買房之前要好好作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