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notice是在病人取藥前還是取藥後?醫生應立刻打電話比較直接和快,僅送notice(可以作為記錄)CVS不一定能隨時查看。
再有一般病人在醫生或藥房那都應有電話,他們都可打個電話通知病人那藥別吃啊 總之LZ敘述不清,邏輯上疑點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