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開方醫生發現錯應立刻打電話。送notice給CVS是EMAIL還是手機text message,時間點也是問題。

送notice是在病人取藥前還是取藥後?醫生應立刻打電話比較直接和快,僅送notice(可以作為記錄)CVS不一定能隨時查看。

再有一般病人在醫生或藥房那都應有電話,他們都可打個電話通知病人那藥別吃啊
總之LZ敘述不清,邏輯上疑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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