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藥劑師的要求不很高,藥房看處方不做診斷。兩種類似藥物的事情我有過經曆

女兒有一次高燒,就是兩種退燒藥交替,裏麵成分不同,功能一樣,這種方式可以短間隔使用。

我把責任推給醫生,是因為過敏會死人的,有些嚴重過敏反應太快,根本來不及到急診可能就有生命危險,隻要有過敏史的,不可以隨便開的。退一步醫生那天神不守舍出點兒錯,開完了再取消,也得確保真正沒有被使用。

不過我遇到這種事情肯定先責怪自己,又急又後怕,哭哭啼啼地沒有力氣去爭執。我擔心她也一樣,所以勸她以後留神吧,這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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