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我沒有看懂您的意思,我並沒有DIY, 律師建議要file這個monetary sanctions, 我隻是來這裏討教一下file的必要性。您能否明示一下到底需要file嗎。
還要請教的是,您說“日後雙方沒有任何關係”,經濟上是可能的,但是custody上呢?我肯定會有physical custody, 但是legal custody一般不都是joint的嗎?難道這個也可以協商成sole custody? 並且法院也允許?我當然希望有sole custody, 那樣travel, 辦小孩護照,搬家都可以不用經過他同意。
謝謝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