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能相信她是無辜的嗎?拿什麽證據出來證明?四年時間她離婚了在美國,為什麽她前夫有她的稅務信件?她說她18年開始可以在美國報稅了,那之前呢?什麽身份留下來的?加拿大人在美國每年不能超過半年,怎樣能呆那麽久還不能報稅?現在可以報了說明有身份了,什麽身份不知道,但是假如加拿大這邊認定她是知道她前夫報稅的事情,她不自己先說出來很可能就是洗不幹淨。還沉默呢
四年都不報稅,而且被人騙報,你還讓人沉默
所有跟帖:
• 俺說的是對別人的事你可以沉默;學生有幾年豁免、不超齡(留級的意思)就可不必報IRS居民稅 -上流Man- ♂ (128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15: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