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獨自在美國生我兒子。他在中國改房本!但他是徒勞的,去年他回國去賣這個房子,人家房產交易中心要求一定要有我在場簽名才行,是他的名字,但是是我們的婚內共同財產!給他了一個沉重打擊。有趣的是,在這之前,他為了獨吞這個房子,威脅並要求我盡快把聯合名字的美國房子改成我的名字因為美國的房子有欠我姐65%的房錢(我姐幫助全額付款買下的),我啥話沒說就改了。
他在線報稅。我不知情,也沒簽字。他冒充我簽名把房產證我的名字改成了他的名字(我不知情)
本帖於 2019-03-15 07:22:4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六月荷塘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