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條規管,第二條2. 日常管理
您那裏和我們區是一樣的,其他都不一樣。包括義工的職責。
而且您別以為我不為社區出力,相反,我經常去學校做義工,對常規學校家長做些什麽,中文學校家長做些什麽,都很清楚。相比較而言,常規學校家長一邊為學校義務勞動,一邊注意監督校方,對自己學校籌到的錢也看得很緊,全部用於本校,賬目向社區公開,是不會把錢往教育局一交,就不再過問錢的去向了。當然,這可能隻是我們這個區的情況。
請問,貴區教育局向家長收了書本費,有向公眾公布細則嗎?有說明大使館對每本書收多少錢,其中清關費多少、存儲費多少,運輸費又是多少?而教育局又對每本書收多少錢,其中運輸費多少,勞務費多少呢? 如果向公眾公布了,可否給個鏈接?如果沒向公眾公布,同時公布這個又不侵犯隱私的話,您可不可以將書錢的cost細節給文學城網友分享一下呢?當然,如果您自己也不知道,或者書的cost細節是隱私,您不說我也是完全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