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狀況和房東如你描述,你拒交房租或搬走,從法律角度房東沒有理由扣錢和強逼你們住滿合同期。

本文內容已被 [ pickshell ] 在 2019-02-19 17:32: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回答你的問題矛盾無助2019-02-19 08:43:21

“因為他家真比較牛逼,在找歪理方麵,還是相當在行的”---他們再怎麽牛逼,法律就是法律。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收集證據和人證,包括拍照,通話和EMAIL記錄等等。。假如,是說假如,房東真象你說“牛逼”真跟你們杠上,實在不行隻好走法律途徑。這些都是要你花時間和精力幹的,最終結果如何,餘下的就看你自己本事了。

說實在的,房客租房選房東是個技術活(房東選房客也同樣)事前的細心謹慎,能避免不少後續麻煩,你們當吸取這次教訓。既然事已經發生,現在隻好應對。

“我家的問題在於,由於設計問題,總管沿向廚房的冷熱水管,要穿過一堵室外牆,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就算這次換了室外牆水管,再來次寒流降溫,難保水管不會再凍爆。。反正個人的建議,還是盡快搬離,免得再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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