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的PIP跟法律條文一樣,沒有主觀可能性。所有要求很苛刻但都有明確的尺度給HR衡量。這麽久我還記得其中一項是3個月內拿到xx證書,當時市場上full time學習所有課程至少半年,我白天還得上班。我當時20幾歲頭腦簡單脾氣倔,硬拚,3個月walk through的時候,全部達標,HR隻能把PIP延續到6個月,新的標準更高,不過還沒走完全程,那個老板被上麵先開除了,後麵的老板把PIP撤了。我真的做到了,他們確實沒有耍賴,隻能繼續。
我是近幾年才知道 PIP表麵遵紀守法,目的就是不讓人過關。樓主不應該讓事態發展到PIP這步,早些溝通就好了。
不排除樓主的老板很壞,但在壞老板手下,還沒退休就得氣死了,早離開也好。這樣想未必是一件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