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關於車禍官司的問題
年前發生車禍,我們直行,對方左轉.我們是綠燈,對方claim有綠箭頭.警察報告說責任無法確定.
現在收到法院傳票,對方車內的一個乘客去法院告我方和對方的駕駛員.他claim花了幾千醫療費,還要索賠好幾個million的痛苦和精神損失.我和對方駕駛員都沒有事情,也沒有受傷. 那個乘客當時就不那麽友善,下車來指責,但是也沒有明顯的傷害.
我們的保險額有50萬(25萬)一人,但是也不能cover對方的全部索賠額.我們馬上把傳票轉給了保險公司,公司也找了個獨立的律師負責我們的case. 但是來信說我們也可以自己找個律師同他們合作什麽的.
想在此請教在這裏的專家和有經驗的朋友們,我們還要不要再雇一個律師. 保險公司的律師是代表我們和是完全代表保險公司. 他們會不會同對方達成協議賠少數的錢但是對方還繼續告我們.因為索取額實在太高了.獅子大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