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房客拖欠房租一個多月時,我給了quit notice, 去Housing Court filed eviction。上庭前一周房客filed 破產。housing court 開庭時,法庭人員告訴先要去聯邦破產法庭。去聯邦破產法庭得到了房客的破產文件,有十幾處欠債和債主。法庭人員不能給出該如何進行下一步的具體建議。
請教:必須要請破產律師代理才能進行? 或者可以在Federal bankruptcy court 上自己去file 某條款,上庭得到hearing?
以前在housing court上自己做過幾次eviction, 沒卷入過聯邦破產法庭。
預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