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吧,錢的問題是小事,弄不好,背個動手攻擊他人的名可不是好玩兒的。
2。出門在外要學新規矩,實際上,你完全可以避免此事發生。
1)司機沒有權利沒收你的票,想必你是誤解他的舉動了;
2)即使司機真拿了你的票不發還給你,你不能直接跟他較量,這可不是在國內,可以從別人手裏直接“搶回“屬於你的東西。 這裏你不能隨便碰別人的身體的,。。。碰了,這就是結果,你把自己從原告變成被告。
3)司機不還給你你的票,你可以問他要他的上司或經理的聯係信息詢問其理由,或者直接打911叫警察來解決。 這樣既可以把事情弄清楚,又避免引禍上身。
找個懂中美文化差異的律師來為你辯護吧,律師費不會超過1千元的。花點錢,但你會省很多心的。你那50 元的谘詢費 花得太怨了。
2。出門在外要學新規矩,實際上,你完全可以避免此事發生。
1)司機沒有權利沒收你的票,想必你是誤解他的舉動了;
2)即使司機真拿了你的票不發還給你,你不能直接跟他較量,這可不是在國內,可以從別人手裏直接“搶回“屬於你的東西。 這裏你不能隨便碰別人的身體的,。。。碰了,這就是結果,你把自己從原告變成被告。
3)司機不還給你你的票,你可以問他要他的上司或經理的聯係信息詢問其理由,或者直接打911叫警察來解決。 這樣既可以把事情弄清楚,又避免引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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