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說,賴案是中國和加拿大之間的事,孟女士是加美中三國之間的事,沒有可比性。 明白了?老人家?
這不是我的意思。您老人家以己度人了。隻有你自己可以提出你的解讀的證據。不是我說的,自然不需要。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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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布什政府獲聯合國授權入侵伊拉克,跟孟晚舟事件類比,才是不倫不類。
-西湖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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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8 postreply
07: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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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歲數再大也不能編造謊言,誰說老布什入侵伊拉克了?您確定您可以閱讀中文?居然把巴拿馬讀出伊拉克?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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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8 postreply
0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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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ade不就是“入侵”麽?
-sophi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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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8 postreply
2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