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我的意思。您老人家以己度人了。隻有你自己可以提出你的解讀的證據。不是我說的,自然不需要。

本帖於 2018-12-08 07:30:3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笑薇. 編輯

我隻是說,賴案是中國和加拿大之間的事,孟女士是加美中三國之間的事,沒有可比性。 明白了?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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