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為了丁點小事和我老公吵了一場。事情的緣由可能是我講話不留餘地了,我說他不懂我的學業和研究。這恐怕是事實吧?
可是然後我老公就歇斯底裏了。
他說,我是借他的光出的國—當年我沒申請到學校,他申請到了。但是他那時的推薦信是我找人幫他寫的;申請材料也是我幫他弄的;甚至我幫他寫了好幾篇英文論文(我英文好);
他說,我們結婚的時候,他媽給了3萬塊錢。但是我們到美國2年來給他家11500美元了(兩個學生的獎學金剩的錢);那3萬塊錢我是一分都沒有用到自己身上;
他說,我現在能有書讀是他的功勞---他們家所有人都怎麽想,現在他的姐妹都說要到美國來讀書,拿獎學金,讓他給辦。(還說,我讀書是他給辦的)。實際上,我到美國後,自己東跑西跑,找老師,申請學校。。他的功勞就是---沒反對—因為我讀書是有錢拿的。
現在,我是煩惱極了。人呀,想活得從容一點,不想一輩子有個什麽短處---現在我是總要被掀開尾巴看看私處---當初的陪讀簽證就是我的私處。我在家裏是沒有發言權的---沒有!我發言的時候就是更是以上的攻擊。
我真想有個解脫。我們還沒有小孩,沒有共同財產。。什麽都沒有。我不想,真的不想,一輩子在家裏沒有發言權,一輩子被人說“陪讀有的今天”,“結婚給你過3萬塊錢”。。我是不能說離婚的,理由也是上麵的指責:借光出國了,讀書了,忘恩負義了。。
我想一了百了,可是我還年輕,隻有28歲呀,還有大半輩子呢。誰告訴我怎麽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