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救 , 幫幫老人!!!

老人50年前嫁給一個大她15歲的離婚男。老人自以為同是老師,生活清苦,但努力會有幸福,並收留了判給男前妻的繼子。從無到有,從幫繼子還錢債,情債,到50年後經濟上可以踏實安度晚年, 各種辛苦不一一道來。6年前,離婚男開始遺棄,冷暴力,虐待。。。等等。老人以為是年紀大了,一一承受,隻求家庭完整。2年前老人冬天中風,離婚男安排她更多家務活,耽誤麵癱治療時間。半夜用拐杖打她,老人以為離婚男糊塗了(86歲),淩晨把她從床上再拖起,用椅子砸她,及其它暴力傷害!並逼迫她簽下放棄所有財產的字據才能逃離居所。老人居無定所,驚嚇下,仍對感情抱有一絲幻想不想報警。而離婚男對外造謠老人亂搞男女關係。


2年間老人住在國外親人,國內親戚朋友家療傷。今年老人下定決心離婚,回到自己原住所,再次被打,報警。警察無視老人心髒疾病,連水都不提供,並惡言逼她簽下不追究當日離婚男法律責任的筆錄。老人聘請的家暴離婚律師居然不知道人身保護令,隻好自己及親戚聯係法院,婦聯尋求法律援助!


現從再次被打已有10多天,老人不願給別人找麻煩自己住在旅館。法院即便知道離婚男有其他住所,依然不頒發責令離婚男搬離原住所(國家分配住房)的保護措施,給予老人一個固定居所的保護。


我知道這很難相信, 但我確實親眼看到律師的微信回複“中國沒有人身保護令”, 並且老人現在在醫院接受心髒急救(心髒缺血,缺氧。。。


老人正是相信法律,才向法院以正當程序申請離婚, 但是在離婚判決的過程中, 難道連在自己的合法住所都不能正常生活嗎?在前兩天我也將網上的人身保護令的條款及相應措施發回國,並建議聯係婦聯的援助, 尤其在被申請人具有其它住所的條件下, 保證老人不需要自己花錢住在旅館, 沒有聽到任何對老人搬回原住所的保護。


誰也不會輕易相信一起生活50年的人會打她,逼她簽放棄財產的離婚協議, 如果不是親眼看到被打的照片,我也不會在這裏緊急求救!!!!!


幫幫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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