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需要管 Agent 說什麼, 你目前隻要堅持賣房,就應該沒有事,因為你要求對方搬出的時間確實不是很好的時機,你現在隻能堅持,房子老出問題,同時收不到租金....所以入不敷出,因此一定需要賣房....
同時良心說這些憂慮事實上與你的案件應該沒有直接關係,因為租客告你的事是對稍早報告房屋有問題,你們沒有理會,所以對方受害,所以對方需要負責舉證你們事前知道有問題...然而你需要提出的證明是在對方提出的這個時間點前後,你與你的 agent 的通聯紀錄中根本沒有任何資料提到有漏水的問題,換言之直到這一次接到通知前,你根本不知道有問題, as long as 你不知道有問題,你的 agent 也沒有通知你,你的前租客就沒有一個案件....因為任何失職的部份是你的 agent 不是你....
如果對方拿不出資料證明你們知情而沒有處理,同時你能證明你與 agent 的通聯紀錄中從未討論過相關的問題,你就應該沒有事....
不過如果你真正要賣房,與對方和解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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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同時告的還agent公司,我完全能證明,沒我的事,的確是時間點不對,所以同意和解。同時感到 -山穀百合_蘭鈴- ♀ (151 bytes) () 11/28/2018 postreply 18:56:53
• 記住,你的agent在法律訴訟中不會站在你這邊,所以老貓要是你,會請律師代表你應訴.. -單身老貓- ♂ (38 bytes) () 11/28/2018 postreply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