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曾經為了4萬塊錢,花了近10萬打贏官司,他真正的目的就是心裏的“公平”,已經超出要回4萬的目的了。
我當初在國內找到律師的時候也是一肚子氣,隻是那個律師是我多年的朋友,知道我的脾氣,一直給我拖著,拖到後來我發現如果我能安心工作不折騰,健康財務小孩教育都比打贏官司把錢要回來值,所以就讓他消了案子,他沒要錢,因為他的團隊什麽都沒幹,他就是經常給我微信氣我一下而已。
最後都是你自己的決定。
===
別人解釋你的問題以後,如果你能說一句‘謝謝’就更好了。幫你打官司的律師那裏,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