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恢復正常工作,必須獲得醫生證明

回答: 我有一事請教各位版主和朋友,謝謝GD9882018-11-11 06:57:46

因為你已經因傷請假,而且證明隻能乾輕活。從雇主的角度來看,自然不願你占著位置影響工作,他們希望你在家安心治療,同時可以找臨時替代,不至影響工作。

從你的角度來看,治療要緊,不到全愈絕不可重返崗位,否則再受傷的幾率很大,所以安心治療,爭取醫生最後認定你恢復常態,勝任目前的工作勞動強度。

到這時回去上班,要求公司讓代替你的臨工走人,如果公司刁難,你再考慮什麼律師之類的事,估計工會也會為你助力,公司沒有理由在你康愎後讓你失掉工作,勞工保護法此時才起作用,尤其對工會會員。

治療期間的福利問題很簡單,你要與工會管這項的人多交流,他/她會熟悉勞資合同的具體內容和執行方式,這些東西都是合同規定好了的,該你享受的,跑不掉,公司也拒絕不了,不該享受的,靠你一人的爭取,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不用多想。

總之,好好治療,恢復健康,一切正常後,再考慮回去工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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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GD988- 給 GD988 發送悄悄話 GD988 的博客首頁 (180 bytes) () 11/13/2018 postreply 05: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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