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早上我出門上班,在我家附近(suburb)的一條路(小下坡)旁邊,突然看到一個警察站在那裏,衝我招手,示意我pull over, 他手裏好像舉著一個測速器。我當時在想事情,雖然很沮喪,我趕緊把車pull over,他上前來問我要駕照和保險,我沒有說一句話,把這些交給了他。他沒過多久,就回來交給我一個罰單,他告訴我這條路限速30邁,我的速度是40邁。我急著上班,就點點頭收下了罰單,開車離開。後來我回家查看罰單,上麵打印著這條路名(XX ST)和所在城市, 限速(speed limit)打印的是25邁,我的車速(your speed)打印的是30邁。
我回頭在出事地點查看了一下,那裏沒有speed limit sign,但是在同一條路上距離一兩百米處有speed limit sign是30邁。我要問的是我可不可以因為這個原因,出庭contest, 說罰單上的speed limit是錯誤的,我沒有超速。但是我怎麽證明speed limit是30邁?我在網上找不到標有speed limit的map. 如果把那條路上的speed limit sign照一個照片,又怎麽證明是這條路?另外罰單上隻標明了路名,城市。這條路在這個城市有不相連的好幾段,我怎麽證明我說的30邁的speed limit sign在我出事的路上?
希望能贏這個contest,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