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 $300-800 是基本的,另外兩個是看你們走到哪個環節,如果DC之前就settle了,你應該就不需要付後麵兩個 cost。能拿多少,什麽時候settle, 應該律師心裏有數。
那個“fee", 如果成功拿到錢,會給律師33.3%, 你最後付律師的價格是cost + fee
如果你中途解雇律師,你需要付的是 cost + 律師 hourly rate × hours。
如果律師中途辭職,你付 cost。
我覺得你的假設不成立,因為你這個車禍的對錯太明顯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除非律師太討厭你,否則他幹嘛要離開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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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非常像我們有時候談判的project。公司需要做一個產品,這個產品不管我們是不是最後成功,或者employee是不是半途離開,公司在員工工作期間,都是要付工資的。如果產品成功而且打入市場,獎金會是工資的幾倍。
我從來沒有站在employer 的身份上想過,你現在就是employer。
文件裏麵,"cost" 和 ”fee“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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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以上各位專家耐心解惑。這回終於放心了
-金秋十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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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postreply
15: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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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律師願意接你的case, 說明他們估計可以拿到賠償。
-lakeviewred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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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postreply
16: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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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如果律師願意“得不到賠償,不收任何費用”,有些案子不論輸贏,律師都會接,如果委托人願意付錢的話。
-原上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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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postreply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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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是車禍受傷,一般就是律師分賠償費,沒賠償的話律師也沒錢拿。
-lakeviewred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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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postreply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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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提醒。我一定注意
-金秋十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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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8 postreply
20: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