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Hit and run 後

我們去過Juvenile Court.   我們認為,一是小孩隻有學習駕駛的執照,開車時並沒有持有駕駛執照的成人陪同;二是開的車沒有買過保險;三是同車竟然還帶了兩個15歲的小乘客。我們是什麽也沒做錯,卻要自掏腰包。覺得太不合理了,Not fair。工作人員表示了同情,說了句,這兒沒有fair。台前另一位工作人員一邊搖頭一邊說,不要在這兒尋找fair。覺得美國對未成年人很寬容。不知這種方式是否會慫恿少年們更肆無忌憚?他們在這個case裏學到了什麽?還有警察在事故報告中寫的非常可笑且極不負責,不一一例舉了。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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