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8號收到公寓管理公司的罰款單,說朋友來訪車輛把門口的一個花盆給撞歪了,公司隻好請人放正。
這個花盆有一米多高,水泥混凝土做的,70、80公分長寬,裏麵都是實土。估計至少有兩百斤。這麽沉,又是混凝土的殼,如果撞歪了,那車不報廢,也要好好修一下。我跟我先生的車都沒有任何擦碰。朋友也沒有聽說過來有撞車。管理公司一口咬定撞的時候被人看到了。時間是4月1號。
兩個月一周後給一封信和罰款單。給他們發郵件,要求寄照片,提供車牌和車型,還有駕駛員特征,他們也不回複。
想知道,如果他們不回複。沒有證據我們不想付罰款,他們會加倍罰款。我們應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怎麽去交涉這件事?
有沒有法律援助給低收入的老年人家庭的機構,在加拿大?
如果管理公司說沒有照片,錄像證據,就是有人證,我們該怎麽辦?
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沒有頭緒。
多謝各位達人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