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前一個貼沒表達清楚。
目前兩個人名字都在title上,房子有mortgage,也收租金,目前mortgage在男方名下,租金也由男方收。房子離婚後歸女方,男方無異議;現在賣房的話,租客還在,賣不了。現在的mortgage是不能轉讓的,如果現在不賣房想把title轉給女方一個人,女方必須重新申請mortgage,不但利率高了而且有費用。有沒有辦法,比如什麽法律文件,比如說公正後的保證書等,男方簽了後,明確盡管目前或以後一段時間title上兩人名字都在,但是房子歸女方,男方願意放棄,無論以後男方是否再婚都不改變?
多謝了!急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