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法官是要看證據才能判案子的,所以哪怕對方起訴,很難說保證對方能贏。 而且起訴是要花銀子的。這個銀子律師一般不會幫客戶出的。所以你的房客要出起訴費用。她舍得嗎?
我的非專業建議是: 目前不要理對方。 他隻是一個demand letter,沒有正式的法律效應。你理了他, 你就上勾了 (on hook)。如果他沒有繼續前進,或者他隻是寫信, 則不用理他。如果他沒有進一步的動作,你的這件事就結束了。你賭的是她不會花錢去起訴你。
等他如果正真起訴你了,你會收到起訴書。你再一定要認真對待。谘詢律師,回答給法庭你要應訴。 準備證據,準備上庭!
他要證明你有罪也不容易。
千萬不能有書麵的文字落給對方,關於歧視(年紀,性別,族裔,有小孩,等等)而不出租房屋。
但是你可以有很多其它理由不租給這個房客。 比如房客以前的,和以前以前的租房記錄不好,或者租房記錄查不到, 申請表上有不實的內容,以前的租房記錄太頻繁, 信用記錄不好,沒付水電費電話費,有法律糾紛。甚至不租給section 8客戶,也可能是個理由 (這要檢查當地關於地主和section 8 的法律規定)。
你不要用收入作為理由,因為section8 的大部分房租有政府付給你。Section 8的房客付房租都很按時的。如果她不按時付,政府會把她的section 8的資格取消,她的福利沒有了。
新地主由於急著把房子租出去,而沒有經驗screen tenants, 而讓專業房客租了你的房子。然後你就等著瞧吧。
不過這個房客你會收到租金的。 關鍵問題是她會不會把你的房子損壞?是否搞的左鄰右舍不得安寧?Sention 8也有好房客。
這是我的一些意見和建議。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隻是有點實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