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醫生是不是在校學生,工資需不需要交FICAtax,以前法律上一直不明朗。
IRS 頒發條例在2005/4/1以後要求實習醫生交FICA,2012年被最高法院認定條例合理,作為對換,SSA承認在2005/4/1以前,實習醫生(和醫院雇主)可以不交FICA。也可以退稅。
由於FICA tax是雇員和雇主各交50%,雇了幾十個實習醫生的雇主醫院更有動力去要求退稅,所以你朋友以前的醫院可能申請退稅而導致你朋友這幾年的FICAtax 被抹去,那麽,不知道退稅的時候雇員那50%的稅是怎麽退的。
如果自己沒有精力搞,請律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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