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伊州,2016年11月通過電話委托,從倫敦的一家拍賣行買了一件工藝品,6000美元。我是按英國拍行的賬單付款(似乎記得沒有加稅),是用信用卡付賬。後來,拍行通過FedEx把貨品寄到美國。
一年半過去了,我昨天突然收到伊州財政部寄的一封信,說正在查帳發現Fedex記錄說2016年我從英國買的這件超過100年曆史的工藝品,問我是否交了購買稅?他們47天內要給我寄EDA-94, ST-44表。我一頭霧水,因為從來沒有在國外買過東西寄來美國,這是第一次。也不知道要在美國交購買稅。
請教這裏有法律知識的朋友,我現在該怎麽辦:
1)我10天前剛報完稅,州稅原本幾天就退回來,但今年快兩周還沒退回,是否與這次查賬有關係?
2)我該怎麽交這筆購買稅,交給誰啊?
3)我十幾年報稅都很準時順利,這次查賬會對我原本良好的報稅記錄產生很壞的影響嗎?
擔心中。感恩朋友們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