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錢:國家規定5年俺們土規定10年,再把職稱也算成錢,出差培訓等等都算成錢讓你還。20多年工齡40多歲的我們,還要花一大筆錢給買個自由身。
交房,為了把檔案送人才中心,要交分的房子。
夫妻同行:兩口子一個單位的,男的走女的必須也走,給你除名。
當年東方時空采訪過這個事件,幾個孕婦控訴被除名,但該執行照樣執行。
有個59歲的中層幹部,受南方大工程聘用,公司就給除名,連退休老婆一起除名,沒退休金了,告到法院都輸,因是惹不起的大國企,全國人才中心都得聽這國企的,自己出走的任何單位不準聘用,含外企。